山东:财政积极作为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1-10-18

来源:中国财经报

  山东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政策供给和资源配置,以新招硬招实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本报通讯员 王昱东 孔进 范岑

  今年以来,山东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政策供给和资源配置,以新招硬招实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县域整体推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把牢“首要任务”。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支持力度,统筹用好产粮大县奖励、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农机深松整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资金项目向产粮大县倾斜,对总产量超过10亿斤、20亿斤的产粮大县加大支持力度。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为重点,推动畜禽、蔬菜、林果、水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支持潍坊市加快建设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和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争创农业发展新优势。支持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恢复生猪产能。开展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对成绩突出的县给予奖励。落实渔业发展补助政策,支持海洋牧场和远洋渔业发展,建设“海上粮仓”。

  ——紧抓“两个要害”。支持打赢种业翻身仗。持续稳定增加农业良种工程投入,支持开展重要农作物、畜禽、渔业育种攻关,集中力量攻克种源“卡脖子”难题。推动种业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企业。落实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高效生态农业创新扶持政策,支持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的重大农业技术创新和重要装备研发,加大基层农技推广力度,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打通科技进村入户通道,提升农业科技贡献率。支持开展耕地保护。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约束性任务,加大农田建设资金投入,逐步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推动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支持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保护耕地地力。建立耕地保护省级激励机制,每年考核奖励100—200个乡镇,重点奖励村集体开展农田建设与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构建“三个体系”。首先,支持产业体系现代化。重点同构“三链”,即按照全产业链拓展、全价值链提升、全供应链贯通的思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施优势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等产业融合项目,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业,培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开展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对成绩突出的县给予奖励。其次,支持生产体系现代化。重点推进“三化”,即围绕推进机械化,调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研发推广先进实用高效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围绕推进设施化,加强现代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建设,用先进适用的农机、加工、仓储、物流等技术装备武装农业,加快传统农业提档升级;围绕推进数字化,将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发展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数字农业。最后,支持经营体系现代化。重点培育三类市场主体,即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场社,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发展壮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二是坚持村域重点突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各级财政按照编制完成的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统筹运用“四好农村路”、危房改造、清洁能源、饮水安全、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等政策,全面改善农村水、电、路、气、房等生产生活基础条件,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基本要件大体相当。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建设宜居宜业乡村。支持化肥农药农膜等投入品减量增效,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试点,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支持黄河流域重点是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实施农村水系连通和综合整治,完成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启动重大引水调水蓄水工程,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筑牢农业农村绿色生态屏障。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评估论证,对通过省级认定的给予奖励。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支持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水价综合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等,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切实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组织的自我发展和服务能力。重点扶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帮扶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加快发展,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支持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塑形铸魂。

  三是坚持区域协同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资金投入上,保持过渡期与脱贫攻坚期相衔接。2021年省级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1亿元,与去年持平,引导市县稳定投入规模,确保过渡期内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出台的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养老、产业、就业、金融、保险、兜底救助、残疾人帮扶等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措施,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在支持重点上,保持巩固成果与重点帮扶相衔接。一方面,继续实施雨露计划、特惠保险、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等延续性政策,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进行帮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另一方面,将政策和资金向20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发展壮大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全面改善村内道路、农村饮水等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推进重点地区乡村振兴。

  ——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上,保持开发式帮扶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根据实际困难给予相应帮扶救助,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按规定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保障救助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基层、直达困难群众。

  做好“三篇文章”

  做好“统筹”文章,构建资源积聚、坚实稳固的支撑保障体系。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保持一般公共预算“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统筹安排一般预算与基金预算、中央资金与地方各级资金,上下一股劲、拧成一股绳,集中财力对乡村振兴给予倾斜支持。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2021年全省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6%以上。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支持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落实农业生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农业生产经营负担,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

  做好“融合”文章,构建财金联动、效应放大的调控引导体系。开展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实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省级奖补,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分散农业经营风险。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深化财政金融联动支持乡村振兴试点,优化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支持政策,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临沂市创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农业农村金融供给。全面落实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投资倾斜政策,按最高比例投资现代高效农业和现代海洋产业项目。细化工商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分级分类奖补政策,支持各地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高标准农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建设运营,撬动更多资金资源“上山下乡”。

  做好“绩效”文章,构建依法科学、精准高效的监控管理体系。紧盯涉农资金管理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抓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综合绩效评价,开展重大政策和项目全周期跟踪问效,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实行涉农资金动态监控,定期调度通报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保障、财政惠农补贴发放等情况,推动重大政策尽快落实落地。严格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管好用好涉农直达资金,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早落地、早见效。加强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管理和规范升级,全面清理整合惠民补贴政策和项目,规范代发金融机构和发放流程,保证惠农补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发放,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