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0-18
来源:中国财经报
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和6个粮食净调出区之一,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产量居全国前列;羊肉产量居全国第一,保障了全国四分之一的市场供给,肉牛产业形成百亿元规模,牛肉产量居全国第二;牛奶产量居全国首位,牛奶加工产业规模长期位居全国第一,向全国人民贡献了五分之一的优质牛奶产品,是国家名副其实的“粮仓”“肉库”和“奶罐”。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推进全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国人民福祉。
把握定位 牢记重托
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指出:要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殷殷嘱托,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稳定器作用,高质量推进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一是农业保险规模持续增长。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由“十三五”初期的30亿元增长到目前的41亿元,保持稳定增长势头,保费规模始终位居全国前五位。
二是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共争取中央农业保险资金支持80.6亿元,自治区和盟市旗县配套投入62亿元,财政资金投入始终位列全国前三位。
三是风险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1844亿元,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果放大了83倍;为1306万户农户提供赔付金额99亿元,年均赔款支出近20亿元,户均赔款由724元增加至970元,增长近34%,农业保险已成为自治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实现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的重要财政支农手段之一。
四是地方优势特色保险积极推进。作为国家的“肉库”和“奶罐”,自治区通过推进特色农业保险,助力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做大做强。在支持“肉库”建设方面,从2019年开始,在锡林郭勒盟全部旗县和呼伦贝尔市4个旗开展肉羊保险试点,在通辽市两个旗开展肉牛保险试点。2020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巴彦淖尔市两个旗纳入肉羊保险试点,把通辽市全部旗县纳入肉牛保险试点。在支持“奶罐”建设方面,落实乳业振兴计划,探索开展特色奶业保险,2020年,确定在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分别开展山羊奶、马奶、骆驼奶等特色奶业保险,不断丰富特色奶业产品。此外,内蒙古拥有10亿亩天然草原、3000万亩人工草地,面积位居全国第一,大自然赋予了内蒙古天然绿色底蕴。为此,自治区探索开展了商业性草原指数保险、政策性草原保险,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积极推进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有序推进保险试点
2018年确定为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后,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先行先试,有序推进保险试点工作。
一是科学确定试点地区。根据试点精神,按照自主自愿、体现普惠、发挥合力、鼓励创新的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在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通辽市扎鲁特旗及赤峰市喀喇沁旗开展玉米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先行先试,总结工作经验,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致力于提标扩面。从提标看,以喀喇沁旗开展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为例,水地玉米、旱地玉米的保障水平比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分别提高了37%、21%,大幅提高了农户保险保障水平。从扩面看,试点旗县玉米参保面积不断扩大。2019—2020年,扎鲁特旗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从123.97万亩增加到137.87万亩,参保玉米覆盖率由76%上升为96.41%;托克托县玉米种植收入保险的参保面积由75.79万亩增加到86.55万亩,参保玉米覆盖率由84.21%上升为96.17%;喀喇沁旗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投保面积从23.7万亩增加到24.25万亩,参保玉米覆盖率从75.23%上升到82.2%。
三是着眼保障农户利益。试点两年来,各地区总保额达到42亿元,农民收到理赔资金2.47亿元,平滑了农户的种粮风险,有效保障了农民利益。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双盛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当地从事玉米种植多年,2019年为近4万亩玉米投保了完全成本保险。当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因连续暴雨导致大面积内涝,该合作社受灾面积达6000亩,收到赔款近200万元。理赔款到账后,合作社负责人表示,“幸亏当初投保了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才能更大程度的弥补了灾害造成的损失,否则来年再生产将受到严重影响。”通过开展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农民种粮积极性得到调动,实现了粮食稳定增收。如扎鲁特旗开展玉米收入保险试点以来,玉米产量从2019年的2.17亿斤增加到2020年的2.26亿斤,增产4.1%;托克托县玉米产量从2019年的1.14亿斤增加到2020年的1.19亿斤,增产了4.3%。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加快推进新的政策落地见效、惠农利民,为自治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一是合理确定首批参保产粮大县。自治区目前有39个产粮大县,按照国家今年覆盖60%的政策,可在23个产粮大县实施。自治区将充分考虑盟市、旗县的财力保障能力,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参与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意愿,充分征求各承保主体的意见,科学合理确定参保县名单。
二是确保财政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按照国家部署,从内蒙古实际出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中央45%、自治区30%、盟市3%、旗县2%、农户自缴20%的比例,分级落实保费配套任务,充分体现中央和自治区两级多承担、盟市旗县根据财力适度承担、农户承担比例保持不变的政策导向,确保保费配套任务落到实处,实现当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
三是全方位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根据两年来的试点经验,因保费缴纳比例高于物化成本保险,部分农户误认为保险“涨价了”,从而限制了农户参保的积极性。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为例,两年来,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的参保率不足60%。因此,要通过加强有效宣传,扩大完全成本保险的实施范围,提高农户对这类保险的认识水平。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